2016/10/9

面對野保法第21-1條,權責單位做好準備了嗎?


日前花蓮縣政府核准秀林鄉太魯閣族感恩祭利用野生動物申請,其中包括20隻穿山甲,引起軒然大波。這件事很多人已指出乃誤會一場,原住民沒有狩獵穿山甲文化 (裴家騏:我認識的原住民,沒有穿山甲狩獵文化開放原民獵瀕危穿山甲? 花蓮縣府保育搞烏龍);認為事件起因,是負責申請的村辦公室照抄管理辦法附表之可獵捕動物種類之故。至於數量,顯然也只是胡亂填個數字罷了。我完全相信這種說法。我也曾在申請鳥類繫放時,為避免非目標鳥種所衍伸的法律問題,而將所有可能分布之保育鳥類均列入名單當中,那怕機率微乎其微到,將其列入,會被專業人士恥笑的地步。

申請單位顯然無意獵捕穿山甲,但還是申請了;意在避免違法,也不能說錯。重點在於,縣府竟然沒有審查就核可了。輿論重點主要在反對獵捕穿山甲。但是另一個更值得討論的議題是,主管機關如何審查核定狩獵物種與數量?決策過程為何?決策的依據又是甚麼?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1條明訂台灣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可於主管機關核可下,於特定時間及區域,以指定的方式獵捕核可的物種及數量。農委會與原民會也因此公告了「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並在管理辦法附表中詳訂獵捕期間、區域、方法及種類。該辦法指定直轄市、縣(市)為主管機關,負責審核申請的獵捕種類及數量。

問題來了;主管機關如何審核可狩獵物種與數量?或者更直白一點,地方縣市政府有能力決定可狩獵物種與數量嗎?依據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主管機關應參考轄區野生動物資源現況及上年度實際獵捕野生動物種類、數量決定之。問題是,縣政府有辦法掌握轄區野生動物資源現況嗎?或者,目前台灣有哪一個單位或個人,能掌握該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出的野生動物之資源現況,不管在全台或特定傳統領域?

要決定野生動物可被獵捕數量,必須對動物族群的空間分布與數量及其時間動態、族群結構、生殖潛能與生殖物候有一定了解,並能準確模擬在移除一定數量之後的族群變動趨勢。尤其如果已被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代表其族群存續面臨威脅,更應如此。如果資源現況與動態都無法掌握,如何決定合理利用量?但台灣目前除了「臺灣繁殖鳥類大調查」定期調查繁殖鳥類分布與數量,有甚麼陸域野生動物類群的分布與數量是被定期且系統性地監測了?更不用說族群結構與動態。請問這樣要如何決定可利用數量?

沒有積極了解自然資源分布現況,將導致審核徒具形式!或許有人認為「科學知識固然重要,但它所不知的範疇還很大,它也無法替代在地知識的重要性。例如原住民獵人雖然不知道山羌的精確數目,但他們的確有其他不錯的判斷準則。」(引自"戴興盛:穿山甲事件之後──野生動物保護與利用如何往前走?"一文) 然而就族群數量估計而言,涉及的是客觀統計抽樣技術,而非直覺判斷。部落社群可能熟知誰在盜獵?在何時何地盜獵?或特定野生動物在甚麼時間地點容易出現。但是對於客觀了解野生動物資源現況,以及判定合理可利用數量上,認為可仰賴部落非量化直覺資訊,絕對是非常危險的文青式浪漫想像。

另外,假設有詳實的動物資源現況資料,請問誰能決定可利用種類及數量?又誰有能力決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3條明訂各級主管機關為審查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有關事項,應設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相對而言,野生動物保育法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保育野生動物,設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亦即縣市政府完全沒有相應的自然保育諮詢組織。而且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任務僅在保育類名錄評估分類、保護區劃設等事項之"諮詢"。也就是說,依據野保法第21-1條申請利用野生動物時,制度上,將僅由縣市主管機關承辦人員決定可獵捕種類與數量。亦即,要仰賴縣市政府承辦科室人員有足夠生態學與動物學知識,以判定野生動物族群可承受的被獵捕數量。類似荒謬情節發生在學術單位依野保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基於學術研究需要申請利用保育類野生動物;中央主管機關承辦人大部分時候不會比學術研究人員了解目標物種的生態學與生物學特性,包括空間分布與族群量,卻可以決定是否核准學術單位提出的利用申請,以及利用方式及數量。這些制度設計的不完善,導致主管機關承辦人在審查保育類野生動物利用申請時,常僅能在文件是否齊備、表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上面打轉,而毫無實質審查意義;也充分表明政府相關單位並未真正願意面對野生動物利用課題。

同樣輕忽態度,也顯現在管理辦法附表當中。既然原住民沒有狩獵穿山甲文化,穿山甲卻被列於可獵捕之動物種類,顯見並未經過詳實田野調查。另外,附表不但出現"山鼠"、"山老鼠"這類沒有辦法精確界定生物類群的用語,而且其他物種雖有通用中文俗名,但也沒有詳列科學名以玆對照。這些,都說明相關權責單位,還沒有真的想面對野生動物狩獵課題。再回來看花蓮縣政府核可穿山甲狩獵這件事,顯然就是承辦人員完全信賴中央機關公告的附表可狩獵動物種類,並且鄉愿地,或許也沒甚麼保育生物學背景知識判斷能力之下,核對申請文件與附表種類相符之後,照單全收的結果。引起輿論韃伐,可謂無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