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5/3

「台灣鳥類誌」新創中文鳥名無效


先看看這段新聞,2010/4/21 中時電子報:《台灣鳥類誌》 163種台灣鳥改名 鳥友大反彈;摘要內容如下:

由林務局委託編纂的鳥類研究專書《台灣鳥類誌》,經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研究員劉小如邀專家,花費六年時間完成,但作者群基於學術理念,將五百卅三種鳥名中的一百六十三種改名,如八色鳥變「仙八色鶇」、白冠雞變「白骨頂」,引發各縣市鳥會強烈反彈。

...... (
)......

劉小如堅持以科學的態度從分類學角度統一或更改「不合理」或易誤會的鳥名

她說:「我們用科學依據作研究,你可以全部接受,也可以部分接受,或是完全不接受。但不能因你不想要,就說我們不可以做。科學的發現逐代增加,每個階段有每個階段的判斷,這次修訂,是現在的最佳判斷,但說不定十年後,又會有新的整理或研究結果。」

-------------------------------------------


的確,除了科學名,要如何稱呼一種鳥,完全是個人自由;關起門來,要對533種鳥全賦予新鳥名也無不可,高興就好。但是當你拿政府的錢,編寫一部預期對台灣鳥類學界將有深遠影響的「台灣鳥類誌」時,就不是高興怎樣就可以怎樣了。

生物只是存在,並沒有名稱;對某一類群生物的特定指稱,不過是人為附加的符號,它的目的在使某一特定人類社群彼此之間能夠針對該類群生物進行有效率的溝通。

科學上為了正確溝通,而有嚴謹的命名法規;科學名命名必須符合規定,才能被認為有效,也因此存在訂正的課題。命名法規其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是優先權,目的在維持科學名的穩定性(請見國際動物命名法規
23.2節)。遵循一定的命名規則,可以避免科學名的混亂,確保當代科學家之間,不論地域、國別、語言,均能無誤地針對某生物類群進行科學對話;同時,與生物相關的資訊、知識與智慧也可以藉此在歷代科學家之間正確且無礙地傳承。

除了科學名,許多生物還存在地方名(vernacular name),是在一特定社群之內通用的名稱,通常來自於約定俗成,不在命名法規的範疇;中文鳥名即屬於地方名。某一鳥種的地方名是否有效,視需要經常溝通該鳥種的特定人類社群,能否藉此地方名而有效交換資訊而定。一個鳥種的地方名可能有非常多個,但每一個名稱都可以是有效的,只要使用該鳥名的特定社群內的人們能夠有效率的溝通即是。地方名並沒有正確與否的問題,自然也沒有修訂的必要。

當然,地方名除了讓人們易於指稱某一特定分類群生物之外,有時還有其負載意義,包括生物的分類地位、辨識特徵、生態習性、地理分布、歷史與文化意函等等。例如冠羽畫眉指的是一種具有冠羽特徵,並在分類上屬於畫眉的鳥類。再如,台語的厝角鳥仔,則反映這種鳥慣常在屋簷築巢的習性。然而不管地方名負載甚麼意義,讓人們能夠迅速而確實地了解彼此指稱的生物為何,絕對是地方名的首要功能。

「台灣鳥類誌」作者群在該書中使用了許多獨創的中文鳥名。作者群認為目前「通行」的中文名有許多缺點,因此宣稱以「科學」方式,從「分類學」角度予以「修訂」。本文無意探討其所謂的缺點,以及新名稱的合理性;僅就中文鳥名「修訂」一事討論。

首先,科學活動的第一步是形成問題。既然作者群認為應該修訂的中文名都是目前通行的鳥名,則這些名稱顯然並沒有令人們彼此之間無法有效溝通的缺點。而既然沒有溝通上的障礙,就沒有「需要修訂」的課題存在,除非他們認為中文鳥名的主要功能不在溝通。

其次,作者群強調以分類學角度修訂中文名,卻完全忽略分類學家基於穩定性精神而必須遵守的命名優先權原則。台灣不但有龐大的賞鳥人口,鳥類也經常成為生態旅遊及環境教育的主要資源與素材。坊間及各風景區、森林遊樂區、國家公園不但有各式各樣相關的書籍、摺頁、海報、影音出版品、數位資料庫,甚至,國小在低年級課本就已經出現那些作者群認為應該修訂的鳥名。無論目前通行的中文鳥名當初如何產生?其負載意義是否合理?「修訂」這些深入各界且已被使用了好幾十年的名稱,只會製造混亂,對於環境教育亦可預期將產生嚴重負面影響。雖然劉小如說,民眾如果不願意,可以不要接受這些新鳥名,但一位在學術界具有舉足輕重地位的學者,於接受政府經費補助撰寫一部期待對台灣鳥類學界有重大影響與貢獻的鳥類誌時,豈可用這種不負責任的傲慢態度回應批評?更何況農委會公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也已經採用這些中文鳥名,民眾依法向公部門申請利用許可時,可沒辦法不爽不要用。而中研院、林務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國家風景區及國家公園等公部門的網頁也開始出現這些鳥名了。命名法規「優先權原則」的目的在避免混亂;「台灣鳥類誌」自創的中文鳥名則正在製造混亂。

「台灣鳥類誌」自創的中文鳥名最主要的缺點,是只注意負載意義,尤其是分類地位的整理,卻沒注意地方名更根本的溝通功能。地方名最基本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資訊流通的方便性。我們為甚麼要基於分類上的理由,而去更改慣用的地方名?使用「棕頭鴉雀」,會比用粉紅鸚嘴更能夠讓別人了解你在說甚麼嗎?另外,經常溝通的社群有多大?台灣的地方名有必要與中國的地方名命名原則接軌嗎?因此去更改那些一直以來在台灣都能有效溝通的地方名,有比較好溝通嗎?

地方名並沒有修訂的課題,而整理地方名也不是科學活動的範疇。台灣沒有鳥類分類專家,但是卻有非常優秀的魚類分類專家及植物分類專家;過去發行的「台灣魚類誌」與「台灣植物誌」(The Flora of Taiwan),那些分類專家們可沒有在地方名上刻意著墨。

既然要用分類學觀點來評斷並修訂中文鳥名,那我是不是也可以依據國際動物命名法規的優先權原則,宣布「台灣鳥類誌」新創的中文鳥名一概「無效」?!


----------------------------------------

2010.5.13重新修訂;歡迎轉載!

2010/4/21

「全民來認股 守護白海豚」

「全民來認股 守護白海豚」

1股119元,少喝三杯珍奶就有了

與其課堂上口沫橫飛的講生態講保育

不如來點實際作為吧!